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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非能源矿产品战略储备最新动态及对我国启示

  矿产资源储备对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安全意义深远。美国、日本、韩国、法国、英国、瑞典、瑞士、挪威、芬兰等国都已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矿产品储备制度,包括储备立法、战略储备目标、专门的储备机构设置以及储备的购进和动用管理机制等。而我国在该领域还处于起步阶段,目前还没有制定矿产战略储备法律体系或条例,也没有出台相应的储备制度。中科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情报研究团队对美国、日本、韩国等6国的非能源矿产品储备制度及其最新动态进行了梳理,以供参阅。 

  一、美国建立战略矿产储备最早、储备矿种最多,目前正准备将稀土矿产纳入国家储备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战略矿产储备的国家。早在1939年,美国就制定了《战略矿产法》,实行了重要矿产的战略储备。1946年,美国国会通过《战略与关键材料储存法》,由此美国矿产储备制度和矿产储备政策正式形成和实施,同时还建立了国家储备库。1950年,朝鲜战争爆发,矿产品消耗急剧增加,美国国会通过了《战略与关键矿产生产法》,该法要求储存足够数量的矿产,以在紧急情况下,至少维持美国3年的供给。从1946年建立矿产储备以来,美国矿产战略储备管理机构经历了数次大规模整合,20107月至今美国的战略与关键材料储备由美国国防战略物资公司(DLA Strategic Materials)负责管理。 

  20世纪80年代,美国储备了近百亿美元的矿产品,储备品种多达6393种。从1993年起,国防国家储备中心1988年至20106月负责矿产储备的管理机构)开始分批抛售部分储存的矿产品,到2006年储备品种锐减到2442种,到2010年已出售的储备矿产总价值约66亿美元。2010年,DLA Strategic Materials储备的矿产品价值约14亿美元,包括铍、钴、锗、铌、铂族金属、钽、钨、铬、锰等28种。 

  20103月,美国会众议员提出稀土议案,呼吁将稀土矿产纳入国家储备。目前,美国国防部正在联合美国地质调查局开展研究,以确定对哪些稀土元素进行国防储备。2015年,美国又计划新增包括钴酸锂、锂镍钴铝氧化物、铌铁、金属镝、氧化钇等8个储备品种。 

  二、日本采用官民互补实施稀有金属储备,目前已成功完成50年稀土储备 

      1983年,日本政府制定了《金属矿业事业团法》,规定国家和部分有关企业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钒、锰、钴、镍、钼、钨、铬等7种稀有金属,并执行至今。2006年日本经济产业省宣布将铂、铟以及稀土等稀有金属也列为必须储备的战略物资。20097月,日本经济产业省发布“确保稀有金属稳定供应战略”,并确定由日本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资源机构(JOGMEC)和“特殊金属储备协会”牵头分别在官民两界实施稀有金属储备相关战略。储备目标是国内消费60天的用量,其中国家储备量42天,民间储备量18天。据日本2008年“稀有金属”数据库的统计,日本已成功完成50年稀土储备。 

  三、韩国采取官民合作实施稀有金属储备,正不断提高储备规模 

      对于稀有金属资源,韩国也是积极进行储备。20083月将铟、钨、钼、锗等在内的12种稀有金属列为国家极为稀缺的战略资源,同时强调这只是国家加大战略资源储备力度的第一步,另外19种战略资源也将是韩国一直关注的目标。同年7月,韩国知识经济部决定增加稀有金属储备,将采取官方(韩国公共采购服务中心和韩国资源公司)和民间企业合作的方式,不断提高稀有金属储备规模,将稀有金属储备种类由2008年的12种增加到2012年的22种,规模由2008年的满足国内19天使用量,增加到满足国内60天使用量。 

      2010年,韩国知识经济部发布《稳定确保稀有金属方案》,同时指出将不断提高锑、铬、钼、铌、稀土、硒、钛、钨等8种稀有资源的储备规模,2009年上述资源的储备量已达到9563吨,至2016年计划将储备量增加到7.6万吨。 

  四、欧洲多国曾建立完善的矿产资源储备制度,当前欧盟正准备储备混合碳酸稀土 

      1974年,法国政府发布国家矿产储备政策,根据该政策法国将建立矿产储备库,储备目标为每种原材料国内2个月的消费量。矿产资源储备由国家矿产储备管理委员会负责。1980年,法国储备的矿产品主要有银、铂、锆、钛、钴等。到20世纪90年代,由于全球原材料供应来源增多,法国政府认为已没有必要进行战略储备,于是储备制度被废除。自那时起,法国已没有国家储备政策,但是一些个别公司还在进行着私人储备。 

      冷战时期,瑞典建立了矿产储备制度,矿产储备由瑞典国防部经济保卫局负责。1983年,瑞典储备的矿产品主要有铬、锰矿石、钴、钒等。2002年,Fondel公司出资约318万美元购买了瑞典战略储备库中的整个基本金属储备。 

      1980年,英国开始考虑建立为保障经济安全的矿产资源储备1983年,英国政府出资购买锰、铬、钒、钴、镍和钨。矿产资源储备在英国为贸工部负责。至19857月英国储备的矿产品及储备量分别为:钴(400吨)、铬矿石(35000吨)、锰矿石(39000吨)等。早在198411月贸工部就宣布将出售上述储备矿产,19863月库存量的25%已被出售。到20世纪90年代,英国政府表示将剩余储备的抛售期延长23年以避免干扰市场。最终,到1996年英国的矿产资源储备已被全部清理。 

      2011年,据福布斯网站报道为应对全球稀土供应短缺,英国政府出台了一份《战略金属计划》,其中认定保障供应包括稀土在内的一些重要金属元素是满足未来低碳经济发展目标的关键因素。20119月,欧盟宣布拟建立以混合碳酸稀土形式的稀土储备,该储备战略计划年收储3000吨碳酸稀土。 

  五、我国矿产资源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矿产品战略储备处于起步阶段 

  长期以来,我国的大部分矿产资源基本上能自给自足,矿产资源战略储备问题没有引起充分的重视。来自国土资源部的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对铁、铜、铝、钾盐等大宗矿产的进口量大幅攀升,对外依存度居高不下,我国矿产资源安全形势不容乐观。2009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年)》,预测到2020年,如果不加强地质勘查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届时中国45种主要矿产中,有19种矿产将出现不同程度的短缺。其中铁矿石的对外依存度在40%左右,铜和钾的对外依存度仍将保持在70%左右。 

  《全国矿产资源规划(20082015 年)》同时指出,逐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矿产储备体系,实行战略矿产储备制度,建立紧缺矿产的矿产品储备机制。但我国目前还未制定出台相应的矿产战略储备法律体系或条例。 

  六、国外矿产品战略储备措施对我国的启示 

  (一)建立健全相关矿产战略储备法律体系。法律和政策的执行可确保资源储备战略的顺利实施,也是各国实施资源储备制度的通例,例如美国的《战略矿产法》、《战略与关键材料储存法》、《战略与关键矿产生产法》,日本的《金属矿业事业团法》等。建议新一轮的《矿产资源法》修订工作中增加“矿产资源储备”相关内容,或对“矿产资源储备”进行单独立法,对矿产资源储备品种、储备规模、储备目标、储备主体、储备方式、购入和释放机制等予以明确界定。 

      (二)成立专门的矿产品储备管理和研究机构。矿产储备一般均由专门机构管理,如美国为国防部、英国为贸工部、瑞典为国防部经济保卫局等。建议我国尽快成立战略矿产资源管理和研究机构,科学评估矿产资源储备品种、储备规模、储备目标、储备方式等。国外矿产资源储备主要有两种实现方式,一种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由国家财政支持建立国家储备;另一种是以日本和韩国为代表的采用政府和民间企业合作的方式。考虑我国的国情,建议采用政府和民间企业合作的方式。 

      (三)构建具有动态调整的储备机制。以美国的稀土储备为例:1950年以来稀土一直是美国政府储备的重要物资,但在1989 年后中国廉价优质稀土逐渐成为全球市场的主力产品,美国稀土国家储备处于停滞状态。1998年美国政府将457吨国防稀土储备处理完毕,自此美国稀土国家储备制度也最终停止执行。近年来,面对美国稀土高度依赖中国进口,美国会众议员提出稀土议案,呼吁将稀土矿产重新纳入国家储备。建议我国建立和完善相关机制,以便能随国内外形势变化及时对战略矿产储备策略进行动态调整。 

 

  (中国科学院兰州文献情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