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旱

  什么是干旱

  干旱通常指淡水总量少,不足以满足人的生存和经济发展的气候现象,一般是长期的现象。干旱从古至今都是人类面临的主要自然灾害,即使在科学技术如此发达的今天,它造成的灾难性后果仍然比比皆是。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人类经济的发展和人口膨胀,水资源短缺现象日趋严重,这也直接导致了干旱地区的扩大与干旱化程度的加重,干旱化趋势已成为全球关注的问题。

 

      

  

      

         (图片来源:中国天气网)

 干旱的类型

  干旱按干旱程度分为小旱、中旱、大旱和特大旱四种。

  小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16~30天、夏季16~25天、秋冬季31~50天。损失小。

  中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31~45天、夏季26~35天、秋冬季51~70天。损失中。

  大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达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71~90天。损失较大。

  特大旱:连续无降雨天数,春季在61天以上、夏季在46天以上、秋冬季在91天以上。

  

  干旱形成原因

  干旱可分为相互联系的土壤干旱和大气干旱两个方面。土壤干旱和气候干旱的主要表现都是降水不足。因此,降水不足是干旱问题的症结所在,是干旱的根本原因。降水量是直接影响土地是否干旱的关键因素,发生干旱的几率和降雨量是成正比的,但是干旱并不完全由降雨量决定,还与蒸发等因素有关。

    

           (图片来源:中国天气网)

         

 

  干旱的危害

  干旱的直接危害是造成农牧业减产,人畜饮水发生困难,农牧民群众陷于贫困之中。干旱的间接危害是引发其他自然灾害的发生。

  (一)干旱是危害农牧业生产的第一灾害

  (二)干旱促使生态环境进一步恶化:

  气候暖干化造成湖泊、河流水位下降,部分干涸和断流;

  干旱导致草场植被退化;

  气候干旱加剧土地荒漠化进程。

  (三)气候暖干化引发其他自然灾害发生

  冬春季的干旱易引发森林火灾和草原火灾

  

  干旱的防治

  自然界的干旱是否造成灾害,受多种因素影响,对农业生产的危害程度则取决于人为措施。世界范围各国防止干旱的主要措施是:①兴修水利,发展农田灌溉事业;②改进耕作制度,改变作物构成,选育耐旱品种,充分利用有限的降雨;③植树造林,改善区域气候,减少蒸发,降低干旱风的危害;④研究应用现代技术和节水措施,例如人工降雨,喷滴灌、地膜覆盖、保墒,以及暂时利用质量较差的水源,包括劣质地下水以至海水等。

  

  我国近年旱情

  根据历史文献,查得最近1000年来发生在中国的重大干旱事件有14例,其中出现于宋、元、明、清等不同的朝代和不同的冷暖气候背景下的有代表性的事例分别是:公元989~991年(北宋);1209~1211(南宋);1370~1372年(元朝);1483~1485年(明朝);1585~1590(明朝);1637~1643年(明朝);1784~1787年(清朝)和1875~1877年(清朝)。

  这14个干旱事例中,以1637~1643年的干旱事件持续时间最长;1585~1590年干旱地域最广,且地域分布变化最大,前期北旱南涝转变为后期的北涝南旱;1877年为北方大旱的典型;1785年则为江淮、长江中下游干旱之典型;而公元989年为中原地区干旱之典型。以下分述之:

  1637~1643年的干旱(通常又称崇祯大旱)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百年所未见。中国南、北方23个省(区)相继遭受严重旱灾。干旱少雨的主要区域在华北,河北、河南、山西、陕西、山东,这些地区都连旱5年以上,旱区中心所在的河南省,连旱7年之久,以1640年干旱最为猖獗。干旱事件前期呈北旱南涝的格局,且旱区逐年向东、南扩大;1640年以后北方降雨增多,转变为北涝南旱。在这期间瘟疫流行、蝗虫灾害猖獗。

  1585~1590年的干旱地域广、变化大,大范围干旱持续6年。干旱事件可分为前后两段,前段呈北旱南涝的旱涝分布格局,后段旱涝分布格局有改变,北方开始多雨,干旱区扩大并南移至长江流域及江南。由各省逐年受旱成灾的县数统计可见,前段受旱最重的是河北、山西,后段受旱最重的是江苏、安徽和湖南,旱灾持续最久的则是河南。1589年达到极旱,1585~1590年间各地河湖井泉干涸记录可旁证干旱程度,其中1589年的许多干涸记录为最近50年所未见。例如,安徽“淮河竭、井泉涸、野无青草”;浙江“运河龟坼赤地千里,河中无勺水”等。这次干旱事件尚伴有大范围饥荒和瘟疫,疫区随大旱地区而转移。

  1877年为北方大旱的典型,在旱区中心的山西省南部二百余日无透雨,陕西华阴县1877年无降雨日数达290天以上,这样的持久干旱情形也是最近50年所未见的;汉水、汾水、浍水、汶河、渠河水涸。疫疾伴随旱灾和饥馑迅速发生并蔓延,这期间蝗虫大面积发生。

  1785年为江淮和长江中下游干旱之典型,据史料记载:“太湖水涸百余里,湖底掘得独木舟”。黄河中下游和江淮地区严重旱灾持续4年,并伴随严重的蝗灾和瘟疫,其持续少雨时间和酷旱记述为近50年所未见。江淮及太湖地区1785年夏季降水量低于现代记录的极小值。如苏州1785年夏季6~8月雨日数仅28天,夏季降水量的推算值为174毫米,为18世纪夏季(6~8月)雨量的次低值,也低于1951~2000年的最低降水量记录,其距平百分率低达-57.4%,即夏季雨量的减少近6成。在持续旱灾期间,黄河下游及黄淮、江淮飞蝗大爆发,还出现疫病大流行。

  公元989年为中原地区干旱之典型,该年开封的年降水量推算为191毫米,为最近的50年所未见;公元990年的年降水量为357毫米。旱区中心地带这2年的年降水量平均减少近6成,连续2年平均降水量不足300毫米,这也低于最近50年的最低气象记录。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极端干旱个例发生在不同的冷暖气候背景下。其中1585~1590年(明万历十四至十八年)持续6年大范围干旱,出现在小冰期最寒冷阶段到来之前的相对温和时段;1637~1643年(明崇桢十至十六年)南北方连续7年大范围干旱,出现在小冰期寒冷气候背景下;1784~1787年的大范围持续干旱事件则出现在小冰期中的相对温暖阶段;1876~1878年(清光绪二至四年)持续3年大范围干旱,出现在全球大范围气候转暖的背景下等等。

  根据最近1000年间有过多次大范围持续3年以上的重大干旱事件的事实,尤其是有的干旱严重程度为最近50年所未见的事实来看,可以认为,在过去1000年的气候变化历程中,最近的50年尚属于气候条件较好的时段。因此,对于未来出现重大气候干旱灾异的可能性应予重视。另外,当前尽管十分强调人类活动对气候变化的影响,但也应当看到,即使在人类活动影响并不显著的历史时期,重大的气候灾害仍多有发生,其严重程度多有超过现代记录的。因此,在预估未来的气候情景,和讨论未来的干旱和水资源匮乏问题时,应当充分考虑古气候记录的研究结果。

  2000年 多省干旱,干旱面积大,达4054万公顷,受灾面积6.09亿亩,成灾面积4.02亿亩。建国以来可能是最为严重的干旱。

  2003年 江南和华南、西南部分地区发生严重伏秋连旱,其中湖南、江西、浙江、福建、广东等省部分地区发生了伏秋冬连旱,旱情严重。

  2004年 我国南方遭受53年来罕见干旱,造成经济损失40多亿元,720多万人出现了饮水困难。

  2005年 华南南部现严重秋冬春连旱,云南发生近50年来少见严重初春旱。

  2006年 重庆发生百年一遇旱灾,全市伏旱日数普遍在53天以上,12区县超过58天。直接经济损失71.55亿元,农作物受旱面积1979.34万亩,815万人饮水困难。

  2007年 22个省发生旱情。全国耕地受旱面积2.24亿亩,897万人、752万头牲畜发生临时性饮水困难。中央财政先后下达特大抗旱补助费2.23亿元。

  2008年 云南连续近三个月干旱,据统计,云南省农作物受灾面积现已达1500多万亩。仅昆明山区就有近1.9万公顷农作物受旱,13多万人饮水困难。

  2009年 我国多省遭遇严重干旱,连续3个多月,华北、黄淮、西北、江淮等地15个省、市未见有效降水。冬小麦告急,大小牲畜告急,农民生产生活告急。不仅工业生产用水告急,城市用水告急,生态也在告急。

  2010年 2009年秋季以来一直到2010年初,中国西南地区遭受严重旱情。特别是云南发生自有气象记录以来最严重的秋、冬、春连旱,全省综合气象干旱重现期为80年以上一遇;贵州秋冬连旱总体为80年一遇严重干旱,省中部以西以南地区旱情达百年一遇。目前云南全省、贵州大部、广西局部持续受旱时间超过5个月,损失十分严重。截至3月23日,旱灾致使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5省(区)受灾人口6130.6万人,饮水困难人口1807.1万人,饮水困难大牲畜1172.4万头,农作物受灾面积503.4万公顷,绝收面积111.5万公顷,直接经济损失达236.6亿元。